2024年7月10日,刘某发现楼上漏水导致自己家房屋被淹,棚顶、墙面、地板及屋内家具家电等部分物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或脏污,此前他的房屋一直出租,租赁到期后就将该房屋与房产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验房时意外发现该情况,房产中介遂与刘某某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其返还定金2,000.00元。后刘某与楼上房屋所有权人齐某屡次协商赔偿事宜,均未果。激愤之下其堵齐某家防盗门锁眼、往齐某车辆上倾倒垃圾,还受到了两次行政处罚。刘某无奈之下,最终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齐某起诉至本院,要求齐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暂计30,000.00元。
案件受理后,四站法庭庭长张正忠第一时间了解案件情况,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,了解双方对漏水事件的观点和看法。考虑到当事人系邻里关系,双方对于漏水原因、漏水事实争议较小,对损害责任的认定无争议,仅对漏水造成的损失及修复费用无法达成一致。秉持着既要解决纠纷,又要维持邻里关系的原则,法官决定开展调解工作。
法官原想让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下聊一聊,可是由于之前两人几次私下协商未果,且刘某某的多次过激行为让齐某非常气愤,齐某不断向法官控诉刘某的行为,称刘某不仅屡次上门吵闹、躺在沙发上不走,还去自己工作单位堵人等,导致领导约谈自己、父母不敢回家,已严重影响自己和家人的工作和生活。刘某也大哭,哭诉着齐某电话不接、家也不回,自己屡次上门都找不到人,影响出租出售还不敢擅自修缮,自己才是最委屈的。在当事人见证的情况下,张法官两次到刘某房屋现场勘查,张法官秉持着以和为贵的精神,反复向双方当事人疏导和释法明理。最后,刘某某和齐某达成协议,对于电视、榻榻米部分由齐某进行维修,地板砖、沙发罩由齐某进行清洗。后双方均认可损失共计12,893.00元。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异议,经法官沟通协调,一周后齐某将钱款给付刘某某,刘某某亦不追究齐某清洗沙发罩、地板砖、维修榻榻米等事宜。
房屋漏水问题一直是困扰邻里关系的大问题,也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类案由中占比非常大的一类问题。在与房屋漏水有关的案件中,往往是被淹的受损,漏水的委屈。面对此类纠纷,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,做好“和事佬”,将调解挺在前面,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方式,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,为构建友好睦邻的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。
原标题:《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房屋漏水“冷了”邻里情 法官调解“暖了”居民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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